2025年廣州市首版次軟件產品研發項目申報指南
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,各有關單位:
【什么是首版次軟件】首版次軟件產品是指企業自主開發,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、運行安全可靠,功能性能達到國內領先及以上、打破行業封鎖與壟斷,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首次發布處于市場推廣初期的軟件產品,不包括開發僅限于自用的軟件和用戶定制的非通用軟件。
【首版次軟件申報獎勵】對符合條件的首版次軟件產品研發項目,擇優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事后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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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首版次軟件申報條件】
(一)申報主體:在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開展首版次軟件產品研發、生產和經營的企業,并按照國家工信部、統計局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》納入軟件統計調查。
為貫徹落實《廣州市進一步促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等文件要求,現發布《2025年廣州市首版次軟件產品研發項目申報指南》(附件1,以下簡稱《申報指南》)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(二)項目申報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
1.申報產品研發團隊不少于20人;項目投入期為申報前一年度期間。
2.申報產品需符合以下重點領域:
(1)操作系統、數據庫、中間件、辦公套件、開發工具、測試支撐等基礎軟件,以及研發設計類、生產控制類、工控安全等工業軟件。
(2)“四化”(網絡化協同、數字化轉型、智能化改造、綠色化提升)賦能重點平臺,以及區塊鏈等新興技術軟件平臺。
(3)賦能千行百業的人工智能技術產品,以及信息系統安全、網絡環境安全、數據安全、身份鑒別等信息安全產品軟件。
(4)金融、電信、能源、交通、醫療、教育等符合信息技術應用創新技術路線(含開源鴻蒙)并已經實際落地應用的大型行業應用軟件。
(5)進入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(https://openatom.cn)清單內(含孵化籌備期、孵化期等項目)的開源軟件,或經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認定的開源平臺。
3.申報產品已取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,證書登記的產品開發完成日期為2023年1月1日(含)以后,權利取得方式須為原始取得(如屬于共有,則要求申請單位為第一權利人,且提供共有權利人同意申請本項目的證明)。申報軟件著作權證書登記的軟件產品主版本號為1.0(開源軟件或開源平臺無須提供)。
4.申報產品運行穩定可靠,須通過相關軟件檢測機構的檢測認證。
5.申報產品的項目投入累計不低于300萬元(不含稅)。
6.申報產品及其升級版本實現市場化銷售且銷售總額不低于100萬元(包括產品或者服務形式),并提供2個以上落地實施的案例(開源軟件或開源平臺無須提供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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